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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2006.04
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教高廳函 [2006] 8号)
日期:2006.04.14 點擊: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教育廳(教委),新疆生産建設兵團教育局: 自2003年我部開展第一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以來,高等學校教授積極承擔基礎課教學任務,為提高我國高等教育教學質量做出了重要貢獻。為了落實中央領導同志關于教授要上講台的指示精神和高等學校教學質量與教學改革工程的總體安排,經研究,我部決定組織開展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以下簡稱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選範圍 普通高等學校(經教育部正式批準)中承擔本專科教學任務的專任教師。已獲得第一屆國家級教學名師獎的教師不再參加評選。 二、表彰名額及獎勵辦法 表彰名額為100名,其中,97名為普通高校的教師,3名為軍隊院校教師(由解放軍總參軍訓部負責評選)。獲獎教師由我部頒發獎章、獎杯、榮譽證書和獎金。 三、評選條件 1. 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模範遵守職業道德規範,具有強烈的事業心和協作精神。治學嚴謹,學風端正,教書育人,為人師表。 2. 受聘教授職務,長期承擔本專科教學任務,堅持講授基礎課程,為人才培養做出過重大貢獻。 3. 在從事人才培養工作的同時,長期從事科學研究,學術造詣高。 4. 主講課程在全國同領域内有較大影響,教學效果好,學生評價優秀。 5. 努力從事主講課程的教學改革和建設,自覺指導和幫助中青年教師提高授課水平,為教學梯隊建設做出重要貢獻。 四、評選方法與步驟 1. 符合上述評選條件的教師向所在學校提出申請,由學校擇優推薦,報學校所在地的省級教育行政部門評審。 2.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組織評審後,按分配名額上報我部,具體方案見附件1。候選人名額在7個及以上的省(市),原則上推薦1名以上(含1名)高職高專院校的候選人。 3. 校、省級教學名師獎的評審工作,可參考《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标體系》(征求意見稿,見附件2)。在評審過程中,對《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标體系》(征求意見稿)有何意見和建議,請及時反饋我部高等教育司。 4. 本次申報采取網絡申報方式,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于2006年5月8日起,登錄教育部主頁http://www.moe.edu.cn/,點擊“高校教學”,進入工作鍊接中的“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按要求進行申報。 同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請将以下材料報送至我部高等教育司 綜合處:①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候選人選彙總表(見附件3);②候選人推薦表(見附件4,一式五份,含一份原件);③候選人的電子資料(見附件5);④候選人的15~30分鐘講課錄像(錄像文件為rm格式),刻成光盤,講課錄像應能真實反映候選人的教學水平和教學效果。 聯系人:江河 電話:010-66096867 傳 真:010-66020758 地 址: 北京西單大木倉胡同37号 郵政編碼:100816 電子信箱:gjszhc@moe.edu.cn 5.報名受理截止時間為2006年6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6. 候選人的年齡原則上不受限制,已退休的教師需提供學校的返聘證明。 7. 在校級、省級教學名師獎的推薦、評選過程中,應設立公示環節,提高評選表彰工作的透明度。 8. 我部将組織有關專家進行評審,确定表彰人選并進行表彰。 五、各高等學校、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可依據本通知的精神,組織開展校級、省級教學名師獎的表彰工作。 六、請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将本通知轉發至本行政區域内所有高等學校。 組織開展教學名師獎的評選表彰工作是激發高校教師從事一線教學、促進高校提高教學質量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地教育行政部門和各高等學校要充分重視,認真組織,堅持标準,甯缺毋濫。 附件:1. 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候選人名額分配方案 2. 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指标體系(征求意見稿) 3. 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候選人彙總表 4. 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推薦表 5. 候選人個人資料(電子版)清單 教 育 部

二○○六年四月三日教育部辦公廳關于組織開展第二屆高等學校教學名師獎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附件 (115200字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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